2021年07月24日

您能否以相对于已知市场的新方法为商业用途的消费品申请新的成分组合专利?

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很难找到一个专利不是已知成分或技术的新组合。

我不太确定你所说的“消耗品”是什么意思。你是在说食物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一项发明具有新颖性的可能性就非常渺茫了。毕竟,数十万年来,人们几乎一直在吃任何可以想象到的东西。发明有用也是一项要求,而且很难证明一种食物比另一种食物更“有用”。“味道不错”或“看起来不错”没有用。大多数食品发明都注册了商标,但配方是保密的,没有申请专利。

如果“消耗品”只是指“用完然后不再使用的东西”,那没关系。许多有用的东西都是消耗品(刹车片、绷带、汽油、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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