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1日

如果软件专利不明显,怎么还有很多专利流氓横行?

您的问题涉及专利法中两个最具争议的话题。软件专利和巨魔。从我的回答中应该可以推断出,任何人都不应该大笔画软件专利或巨魔。相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每个主题进行深思熟虑。

软件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它包括自动化的商业方法、植根于计算机技术的功能,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软件专利存在争议的主要法律原因在于软件是否是可专利的主题。美国法律明确将抽象的想法和自然现象排除在可专利的范围之外。有些人认为软件是抽象的或自然的现象。其他人没有。我认为不可能说所有软件都无法获得专利或所有软件都可以获得专利。你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待它。至于显而易见性,一些软件专利要求的是明显的客体。其他软件专利要求不明显的主题。明显的主题不值得获得专利。不明显的主题确实如此。显而易见性与围绕巨魔的争议几乎没有关系。

专利流氓。也许他们有争议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实际上并不制造产品。相反,他们的商业模式是获取他人的专利并对其进行主张以收取和解金。许多人认为这是滥用专利法。其他人则认为这是防止滥用专利权。我想这取决于你问谁。底线。专利巨魔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法律允许他们这样做,并且因为这对巨魔来说是非常有利可图的。基本上,对巨魔的激励是存在的,而且法律允许这样做。

声称软件专利的巨魔具有双重争议性,因为它涉及有争议的商业模式和有争议的专利类型。

我认为值得承认的是,一些运营公司——那些实际制造和销售商品的公司——也滥用专利。一些运营公司申请并主张虚假专利,以抑制竞争并保持更高的价格。事实上,一些运营公司的专利策略与巨魔几乎相同,唯一的区别是巨魔不制造或销售产品。这并不意味着巨魔主张虚假专利或勒索金钱是正确的。相反,我提到它是因为问题不是巨魔。问题是普遍滥用专利权,无论您是否是巨魔。

我还认为值得承认的是,一些巨魔实际上阻止了运营公司窃取发明。有些人争辩说,仅仅因为专利持有人不实践他们的专利发明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窃取该发明。是否主张其专利权以及是否实施自己的发明是专利权人的决定。但是,这假设存在有效的专利并且被控侵权人确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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