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新颖性 = 你的想法正是在某处披露的。
不明显 = 您可以提出令人信服的论点,为什么技术人员不会将不同的已知的披露,以达到您索赔的所有要素。
外行的例子“本来是愚蠢的组合来自该出版物的 X 和来自该应用程序的 Y,因为有一个坏处这样做。这就是我所做的,所以我应该获得专利。”(即不明显=愚蠢/不利)。大多数争论都是这个的礼貌版本。
我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我个人的理论,经过多年的发展。
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应该始终使用法律专业人士……
但这就是我获得专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