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算法可以申请专利。
35 美国§101 指出,“无论谁发明或发现任何新的和有用的过程、机器、制造或物质组成,或其任何新的和有用的改进,都可以获得专利,但须符合本标题的条件和要求(重点是我的)。算法是一个过程。
当您说计算机算法不能获得专利时,我假设您指的是 2014 年 Alice Corp. 诉 CLS 银行案。这不是法院的裁决。
虽然计算机算法通常可以申请专利,但由于 Alice,您获得软件专利的机会很小。
法院的分析并不简单,但基本上可以归结为:抽象的想法是不可专利的。计算机算法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它是一系列逻辑或数学命令。软件需要“创造性概念”才能将其纳入 35 U.S.C. 下的可专利性领域。101. 方便地(不是),SCOTUS 没有定义“发明概念”。
更重要的是,即使计算机可以在几毫秒内完成 10 个人的工作,您也不能为机器申请专利代码以执行其他无法获得专利的过程(例如,例如置信区间)并让机器执行此操作。便利性和效率不足以获得可专利性。
软件可专利性多年来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随着社会变得越来越计算机化,软件专利性将继续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